当事人咨询:该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?
当事人咨询:律师您好,我想咨询下,我丈夫有了第三者,他要求和我协议离婚,他说财产他不要(房子十万,存款八万),每月给孩子抚养费五百。我不同意,我要求他不是每月给抚养费,要他一次性给十万了断,因为我不想离了后和他有更多的交往,况且他工作地点不固定,我怕今后找不到他。他说他没有那么多的钱,他叫我到法院起诉。,请问律师,这种情况下我该协议离婚,还是到法院起诉呢?
广南律师解答:
如果是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话,法院判决的时候,财产是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的,当然,在判决的时候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。
另外,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,一般是按对小孩生长有利的原则,如果小孩有十岁左右,一般还会征求小孩的意见,你没有工作,要求抚养小孩,条件不是太有利,另外即使法院判决后,也要当事人有条件才可以执行。
如果你的丈夫真的没有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能力,那即使法院也只能判决分期给付。
还有,即使你们双方离婚了,你丈夫还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,所以你们还是要有联系的,当然,如果他对小孩感情一般那有另当别论。
建议你和你丈夫协议离婚的好,当然如果你担心有什么变卦的话,可以公证你们的协议。
最后提醒你一点,即使你丈夫在婚姻中存在过错,如果他另外没有财产的话,在协议的时候,你应适当考虑一下他今后的生活问题,给他一些财产,否则,你们的协议会因显失公平而失去法律效力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