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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南律师告诉你:劳动者可以主张超额履行试用期赔偿吗?

  当事人咨询:律师你好,我想咨询下:公司跟员工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6个月,没有正式劳动合同,如果员工工作不足一年辞职,可以主张超额履行试用期赔偿吗?

  广南律师解答:

  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九条规定: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;

 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;

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。…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

 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,试用期不成立,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。

  同时根据该法第83条,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三条规定: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;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,由原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。  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

  也就是说:

  1、单位与您约定的6个月试用期合同无效,应视同单位与您签署了一份期限为6个月的劳动合同;

  2、因单位约定试用期违法,那么在所谓的6个月试用期内,您可以按照转正后的工资,要求单位额外支付6个月工资差额(转正与非转正)作为赔偿金;此外,工作6个月后,我认为单位应当与您继续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,依据《劳动合同法(2008)》第82条的规定,还可以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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